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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协议

温馨提示:
您(即本协议乙方)在使用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宽,即本协议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您一旦使用长宽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已经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各项内容,长宽将根据以下条款为您提供服务。您可以随时造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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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乙方:长城宽带用户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礼岗路78号(万星大厦)6-7楼
客户服务热线:95079

一、服务种类

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

基本服务指: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增值服务指:视频点播、远程教育、网络游戏、娱乐休闲等服务。

二、服务费用

2.1 服务资费标准见服务价格单,服务价格单及资费调整情况以甲方当期网站公告为准;增值服务的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另行收费;

2.2 乙方办理暂停、复机、搬迁等业务变更时甲方收取相应的业务变更手续费;

2.3 享受优惠套餐的用户,在优惠套餐时段内,可以搬迁到长城宽带网络覆盖地区内,但搬迁时需收取手续费及线材费用。

2.4 退费规则:

2.4.1 选择套餐服务的用户,如在套餐协议的有效期内提出提前终止服务,将不享受套餐服务的优惠政策,自动转为标准月租用户进行结算,并扣除大麦首月尊享包费用及标准月租;已使用月份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大麦首月尊享包费用标准:新开大麦套餐按399元计,新开非大麦套餐按299元计,续费大麦套餐按100元计,续费非大麦套餐0元计。网络使用费统一按照标准月租与计费周期按月扣除。(标准月租:10M-130元,20M-150元,50M-180元,100M-200元)

2.4.2 选择组合增值类产品优惠套餐的用户,如在套餐协议的有效期内提出提前终止宽带服务的,将不享受套餐服务的优惠政策,自动转为标准月租用户进行结算,并扣除大麦首月尊享包费用及标准月租;增值产品视为单独购买,按协议签订当日官方零售价结算。

三、服务收费

3.1 客户在BYOD系统上签名确认线路畅通后,即视为线路开通并开始计费;基本月租标准服务费的计费周期为客户化帐期。

3.2 乙方预缴费用使用期满后,如未办理续费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且要求乙方缴清所有应付费用;

3.3 乙方对收费情况有疑问,应自收到收据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甲方用户服务中心或 拨打用户热线查询,服务费资料保留三个月。

四、权利义务

4.1 乙方签署本协议即默认许可甲方无偿使用乙方接入地址房产范围内可供使用的五类线。

4.2 甲乙双方应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 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 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 规定;

4.3 本人/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无线wifi上网服务的,单独配置认证审计设备。

4.4 甲方承诺乙方提供的登记资料及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 乙方的其他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法律的保护;

4.5 甲方向乙方提供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并按照各项业务规定向乙方提供暂停、复 机、搬迁、增减信息点、注销等业务变更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

4.6 甲方经营政策、业务范围、资费调整、计费周期等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需及 时以公告形式告知乙方,而毋须另行通知;

4.7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乙方登记资料报相应国家机关备案;

4.8 乙方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章和商业广告;

4.9乙方在使用互联网上的资源时,必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

4.10乙方不得私自接入甲方网络,不得私自增加信息点;不得将线路转租或转接他人使 用;不经甲方允许,不得利用甲方网络对外提供网络服务等营利性活动;



4.11乙方应自觉保护线路和设备,不得有破坏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行为,不得私自进行与 网络相冲突的设置和操作,影响其他用户的使用;
4.12乙方若违反上述规定,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视情况暂停或终止 向乙方提供服务;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13乙方应按时交纳网络服务费;

4.14乙方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甲方有权自缴费期满次日起停止向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4.15乙方若是包月制用户,需按月连续使用;若未办理暂停业务 ,逾期未交费,则视为欠费,连续欠费3个月,甲方有权注销乙方的用户身份;

4.16乙方在欠费的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任何业务,乙方补缴所欠费用后,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甲方 可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收取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款的权利;

五、担保与保证

乙方明确了解并同意:

5.1 是否使用本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乙方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任何资 料之下载而导致的乙方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数据流失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自甲方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非本服 务公约有明确规定,将不构成本服务公约以外之任何保证。

六、责任限制

乙方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信誉、应用、数据 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赔偿责任:

6.1 本服务无法使用;

6.2 为替换或通过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服务及收到的讯息 ,或缔结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6.3 乙方的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6.4 任何第三方在本服务中所作之声明或行为;

6.5 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事宜,但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与金融相关服务之特别警告

若乙方希望就公司商情、股票报价、从本服务接收及请求本服务提供任何消息、信息、 警示或其他信息,请再度阅读前文第五、六条、甲方郑重提示:这两条对乙方非常重要。对于此类信息, “乙方应自行提高警觉”。本服务旨在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及信息而已,本服务提供的内容并非 供交易或投资目的而使用。对于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信息之准确性、适用性和可获得与否,长宽及其授权方均不 作任何承诺。基于前述信息而作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定,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八、免责事项

8.1 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接入终端故障或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服务障 碍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8.2甲方为改善网络通讯质量对网络设备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导致服务中断 造成损失时,如未及时告知乙方,因甲方服务中断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8.3由于社区供电系统或公共服务设施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甲方 不承担责任;

8.4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变更、生效与失效

9.1 协议内容如有变更,甲方及时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变更内容 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的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9.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缴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用后生效;若在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补成时,双方同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依其当时有效的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的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4 本协议在乙方注销或发生本协议终止事宜时自动终止。